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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两部发文,这种房在颤抖,却有人拍手叫好!

新楼市六点半 2017-09-21 10:06:48

昨日(9月20日)下午,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决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

“药方”特意指出,要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小产权房并不是指的40年、50年产权的商品房,实际上,个别区域大产权房的产权也有50年的,例如重庆。所谓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存在由来已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有三:

A.城市房价过高,远超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收入水平,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B.擦边球的空间: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C.农地制度不合理: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批13个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等城市。业内认为,集体用地发展租赁住房,有助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可见官方对于小产权房一直“心有芥蒂”。的确,现实市场中,小产权的房子往往非常便宜,一般是同区域正规商品房的1/3甚至更低。如果将小产权房合法化,那么买了商品房的购房者难免就会想,其他人用极其便宜的价格买了和自己相同性质的房,那么自己为什么还多花钱去购买商品房呢?所以,很多商品房购房者对此肯定是拍手叫好。

另外笔者需要提醒大家,“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只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个称呼,且其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发生纠纷,那就只能自己扛了。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被单独地列为一个条目,虽然没有更多细则,但足见两部委的重视程度。笔者表示,此刻恐怕所有小产权房都在瑟瑟发抖吧!

虽然现在限购政策严厉,信贷收紧得厉害,首套房房贷利率也高,但也不要因此贪小便宜去购买小产权房,有些坑跳进去了,不一定出的来。

以上。

ps: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低调的仔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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